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普遍使用的衡量经济活动总量的基本指标。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三种:(1) 生产法:衡量在特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常住单位新创造的价值总和;(2) 收入法:衡量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如何以收入的形式分配给各个生产要素所有者和政府的;(3) 支出法:衡量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为购买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所付出的总金额。
这三种统计方法从不同侧面描述了国内的经济活动。问题在于,如何将这些经济活动与生产过程联系起来呢?
马克思描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和再生产的流程:
有了这个流程图,我们可以很轻松地理解GDP的三种核算方式与生产过程的对应关系了。
生产法的统计视角在于价值的形成,发生在的过程。它统计的是中的总增加值,即本期新创造的价值()与本期转移的固定资产折旧之和:。收入法的统计视角在于价值的初次分配,发生在的售卖实现阶段。它统计的是的价值构成(包含折旧回收、不变资本中的中间消耗补偿,以及新价值)在货币化后,如何分解为折旧基金、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等各要素所有者和政府的收入。支出法则统计的是最终产品的使用,同样发生在的阶段,但从购买者角度出发。它统计的是社会各主体为购买中包含的最终货物和服务所付出的总支出,包括消费和投资等。
GDP可以看做是一个流(flow)的概念,无论从生产、收入还是支出哪一个截面计量,流过的价值总量始终是一致的。